据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政府网站8月11日消息,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天给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陈飞、商东红、王苏玲的回复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妇女生殖自由及相关权益》。 《建议》指出,生育不仅是免费的,而且对社会和家庭负有责任。 三位委员反映,医疗机构没有完全按照孕妇的意愿实施堕胎(堕胎),并认为剥夺妇女的生育自由权是值得的。 有争议的。
对于“县卫生部门及其医院多方面、多层次阻挠、剥夺妇女生育自由权”,太和县卫健委回复称生活网消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十九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等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非医学性别鉴定; 严禁非医学性别选择而人为终止妊娠。 众所周知,我国长期深受男女比例失衡的困扰,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给人口再生产带来严重障碍。 因此,国家对人工终止妊娠有限制。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孕妇,除患有严重遗传病或严重缺陷的孕妇、患有严重疾病的孕妇或者医学上认为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孕妇等外,其他情况下不允许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太和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为进一步明确审批人工终止妊娠检查、信息通报,规范终止妊娠手术服务,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问题。 《终止妊娠手术告知书》发放制度严格落实人工终止妊娠检查制度,依法规范终止妊娠手术服务,切实保障育龄妇女生命安全和健康。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指出,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减少意外怀孕。 将生殖健康服务纳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知情、自主选择避孕的权利; 加强产后流产后避孕节育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防止意外怀孕。 强化妇女健康安全产品质量保障。
因此,生育不仅是免费的,而且对社会和家庭负有责任。 三位委员反映,医疗机构没有完全遵照孕妇意愿进行堕胎(流产),因此剥夺妇女生育自由权值得商榷。 由于医疗机构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执业,因此医疗机构对孕妇终止妊娠的原因进行核实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于“县卫生部门及其医院对妇女获取自身信息和子女信息明显不作为”,太和县卫健委回复称,经与县妇女核算中心、县中医院核实,为确保个人信息不泄露 1、向医疗卫生机构获取出生病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等信息时,必须提供母亲或丈夫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并有没有搪塞。
对于育龄妇女生殖权利的保护,太和县卫健委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依法实施计划生育。 共同承担分娩的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逐渐从控制生育转向鼓励生育,但尊重家庭生育主体地位、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观没有改变。 所有夫妇都有决定生育孩子的权利的自由和责任。 因此,我国妇女既有依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妇女的生殖权利受到法律充分、有效保护。
为保障特殊群体妇女生殖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结合实际,制定了《太和县特殊群体妇女管理实施方案》太和县(太政办专[2023]24号)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共同促进”机制,加强对智力低下、精神疾病、残疾和贫困。
2023年,全县将彻底管理2430名生理年龄妇女特殊群体,管理孕期高危人群1468人,管理高危人群11人,成功收治2家三级医院33例; “制度评估试点区”,通过评估推进建设,提高全县危重孕妇救治管理能力。 太和县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成功率100%,处于全市领先水平。
2023年,全县将为9669名新人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查出疾病及异常857人,完成全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856对,覆盖目标人群93.38% ,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出生缺陷,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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