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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失修漏水村民边申请手续边花费上百万建起两层楼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拆除   违法   赔偿   法院   强制

2023-08-11 16:06:13 

镇政府在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立即拆除了村民的房屋。 法院认为,乡政府的行为“行政强制拆迁程序违法”,判决强制拆迁违法。 律师表示,乡政府可能会因强拆而承担高额赔偿

老房子年久失修,漏水,

村民花百万建二层楼一边办手续

文女士是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人。 她的父母和两个弟弟都是农民,住在农村的家乡。

“我老家的房子建于20世纪80年代,面积有80多平方米,以前一家人挤在一起,很局促。”

温女士说,由于年久失修,老家的房子一到下雨就漏水,让家人很苦恼。 两个弟弟都已经30多岁了,早就该成家了,但因为没有房子,一直单身。

“老房子所在的巷子太窄了,外面的机器进不去,所以不可能重建。” 文女士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的哥哥向村上申请了新房用地,打算盖新房,但手续一直没有办完。

看到有村民在离老房子不远的土地上建房,2020年10月,文先生的弟弟也在同一地点的自家土地上建了房子,同时办理了相关手续。 2022年7月、8月,温女士家的两层新楼竣工,但手续尚未办妥。

“因为确实是刚需,所以哥哥立即对新房进行了精装修。” 温女士说,算上装修,新房的建设花费超过100万元。 新房装修完后,考虑到污染问题,弟弟偶尔会在里面住一段时间,老人暂时没有搬家。

拆除现场

新房子建成几个月后,

镇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文女士介绍,正当弟弟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2022年12月18日(周日)上午,濉溪县黄略镇政府突然组织人员强行拆迁她的房屋。

“至于强拆原因,镇政府给我们的答复是,根据卫星巡查,发现我们在基本农田上建房,非法占用土地120平方米。

文女士和家人对镇政府提供的卫星图片进行识别后发现,卫星拍摄到的房子并不是她家的房子。 “卫星拍到的违章建筑的阳台是圆弧和曲线,而我们家的阳台却是直线,我们怀疑镇政府搞错了。”

温女士称卫星拍到的违章建筑和他们家不一样

温女士说,她家建房的地方,已经建了六七栋房子,但镇上到现在只有一栋被拆了。 “如果我家房子所在的土地是基本农田,那么周围其他房子不是基本农田吗?”

对于文女士家人的疑问,2023年5月,黄略镇政府专门声明:经卫星巡查发现,黄略镇某村文某某(文女士的弟弟)已于3月死亡。 2021年(女士,现在是邻居家盖房子的时间)新村东侧动工。 2022年11月14日,黄略镇执法所到现场调查后,文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二层房屋,面积约120平方米。 这种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事实。

黄略镇政府向温某某发出通知,责令限期拆除该违法建筑。 温某某未逾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通知要求,对符合农改要求的房屋要办理审批手续,保障群众住房,对不符合处理条件的违法用地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依法拆除、复垦。 文某家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无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2022年12月18日,黄略镇政府依法拆除文某房屋,恢复务农。

文女士说,红圈处就是她家被拆的地方

房主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裁定强拆违法

温女士及家人并不认同镇政府的说法。 一是镇政府提供的卫星图片不是她家,二是镇政府在事前没有要求他们签署《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书》等文件。强行拆除,严重违反程序。

拆除现场

2023年5月中旬,文女士家人将黄略镇政府诉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生活网资讯,请求法院判决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2023年7月5日,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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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略镇政府在法庭上辩称,文某的宅基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建设审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022年11月14日,黄略镇政府向文某某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要求文某某于2022年11月18日之前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并清理违章建筑。 占用土地上的库存并将土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逾期不拆除的,镇政府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

截至2022年12月17日,文某某尚未拆除违建,故镇政府于2022年12月18日组织力量强行拆除了文某某的违建房屋,并恢复务农。 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催促当事人提前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督促函后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 。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执行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期限。行政诉讼。 催告函和行政强制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

《行政强制法》还规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本案中,黄略镇政府于2022年11月14日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并于原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于2022年12月18日强制执行。在截止日期之前。 涉案房屋的拆迁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属于非法行政强制拆迁程序。

2023年7月10日,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黄略镇政府强拆温家房屋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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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确认黄略镇政府强拆温家房屋违法

文女士说,她的律师7月24日收到一审判决书。8月10日,她从一审法院获悉,黄略乡政府尚未上诉。 当天上午,华商报大风报记者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证实,截至目前,法院确实尚未收到黄略镇政府的上诉函,因为目前还没有收到黄略镇政府的上诉函。由于黄略镇政府收到一审判决的时间已知,因此,尚不清楚上诉期是否已过。

黄略乡政府是否会上诉? 温女士的报道属实吗? 8月10日上午,黄略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通过电话介绍相关情况。 文女士提供的“当地村干部”在电话中表示,自己不是村干部,不了解文女士反映的情况。

律师声明:如果判决生效,

当事人可向镇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浙江政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谢飞律师提醒广大市民,遇到强拆时,应及时报警,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收货凭证。 其次,被侵权后,应当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三是适时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是要通过诉讼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谢飞表示,本案中,法院认定乡政府拆迁程序违法,最终判决拆迁违法。 镇政府依法依程序拆除违法建筑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黄略镇政府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后,原告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尚未届满,政府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强拆涉案房屋,明显违法。 也不可能补办相关手续,使强拆合法化。 也就是说,强拆是不可逆转的,损失也无法挽回。

她表示,法院判决强拆违法,被拆迁人可以向强拆主体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行政机关对补偿申请没有答复或者被拆迁人对答复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如果本案一审判决生效,建议被拆迁人首先向负有补偿义务的机构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如果负有补偿义务的机构没有答复或者被拆迁人不满意经答复后,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赔偿。机关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期限届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人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金额有异议或者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人可以在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公正合理的判决,对被拆迁人因非法强拆而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 谢飞终于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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