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端午小长假,市民曹女士一家人来到位于松江区林荫新路1288号的佘山茂御臻品之选酒店,准备度假休闲。 没想到酒店提供的免费矿泉水里混了一瓶洗洁精!
曹女士与酒店进行交涉,但酒店给出的方案他们无法接受……
喝矿泉水洗面奶
曹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双十一”期间,她在飞猪旅游预订了“上海世茂深坑+佘山茂御酒店”的套餐,就是为了能够赶上今年的端午节,消磨时光。和家人一起去佘山茂宇酒店度假。
6月22日下午,经过半个小时的排队,曹女士与家人入住酒店。
“由于天气炎热,当我们走进2061房间时,我丈夫感到口渴,他打开酒店提供的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没想到他立即告诉我水的味道不对。”
曹女士回忆,听到这句话后,她感觉有些奇怪。 水还有味道吗?
不过,仔细观察之后,她也明显发现了一些奇怪的地方。
“我摇了摇瓶子,泡沫就出来了!闻起来还有一股洗洁精和洗洁精的刺鼻味道!”
曹女士意识到情况不对,立即联系了房间负责人。 “前台负责人说,解决办法是升级房型,增加自助晚餐,但我们没有同意。”
涉案矿泉水瓶(左)装满清洁剂,摇晃后即可显出泡沫来源/受访者供图
酒店表示已报警
曹女士表示,事发后,酒店只提供了上述解决方案,并没有其他让步。
显然,这样的经历给她和她的家人蒙上了阴影:
“这4瓶矿泉水整齐地放在房间的小吧台上,完全没有任何异常。本来我们是准备用矿泉水给宝宝冲奶的,万一宝宝喝了洗衣粉怎么办? !”
更让她和家人愤怒的是
酒店未正式道歉
就此事,记者致电佘山茂御臻品之选酒店。 一名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他已了解此事,但需要向上级请示。 过了一会儿,她回复记者称生活网资讯,事发后,消费者和酒店均已报警。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核查,需要等待进一步答复。
该工作人员还强调,这就是酒店目前能给出的全部回复。
律师观点:酒店应承担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 上海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玉斌表示,如果事实属实,酒店此举明显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营业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担安全保卫义务。
上述条款中具体所列的“营业场所和公共场所”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 法律之所以对此类场所专门设定担保义务,是因为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担保义务人与被保护人之间存在极其密切的关系,例如合同协商关系或者合同法律关系。
“在我看来,如果酒店真的将洗洁精倒入矿泉水瓶中并放置在酒店房间内,显然违反了前述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消费者,可以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权益。”兴趣”。
不过,秦玉斌也表示,作为酒店,应该正视自己的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这才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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