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法案件,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外汇交易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通报的案件均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涉及2家企业、8名个人,其中9起案件被罚款100万元以上。 所有处罚信息均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此次通报的案件中,晋江全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罚款金额最高。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该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42笔,金额1231.4万美元。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683.2万元。
在个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被罚款最多的人是来自广东的范某。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86笔,金额580.5万美元。 文章生活网消息,处以罚款365.7万元。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违法案件的通知
案例一:温州利联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利联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167笔,共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结售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394.6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二:晋江全合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全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42笔,共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结售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罚款683.2万元。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三:广东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156笔,金额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四:山东人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19笔,金额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215.7万元。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33笔,金额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人民币81.9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人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288.3万元。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58笔,金额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235.5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人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133笔,金额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279.7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122笔,金额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人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86笔,金额58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365.7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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