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一篇《回应“好”,江西一男子成为被告》的文章引起网友高度关注。
在微信上做出“OK”手势的男子成为被告
报道称,2022年12月22日,郭某某在微信上与刘某云讨论儿子刘某伟贷款偿还事宜。 12月24日,债务担保人刘某云以“OK”微信表情手势回应了这一消息。
后因借款人刘某伟未偿还相关欠款,郭某某于2023年1月6日以到期未偿还债务为由,将刘某伟(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及其父亲刘某云带到一起。 。 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本金0.4元、利息7907.88元的清偿责任。
庭审中,刘某云对原告称其为刘某伟债务担保人的事实提出异议,并认为其回复“OK”微信表情手势后已经两三天了,自己没有还款义务其子刘某伟为原告。 郭某某借钱拖欠。
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刘某云在原告请求其担任被告刘某伟贷款事务债务担保人的微信消息中回复“好”,表明其同意担任债务担保。被告刘某伟逾期未偿还贷款,其有义务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云、被告刘某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郭某某偿还相关借款。
表情符号成为“法庭证据”的案例正在增加
据大洋网2022年6月报道,经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2018年以来,全国以表情包作为证据的案件已达158起,其中2018年8起、2019年23起、66起。 2020年有61例,2021年有61例生活网消息,大幅增加。
不过,对于发送“OK”表情是否属于“同意”的表达,各地法院存在不同意见。
例如,在仓储合同纠纷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表情符号是辅助表达心情、情感、思想的视觉图像,不能认定为仅基于表情符号的法律承诺,因此不予认可。双方发送的“OK”。 该表达的意思是同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根据日常交往习惯和聊天情境,当事人发出的“好”表情应视为同意对方请求,据此作出判决。
法官提醒:尽量用言语表达
网络聊天中使用表情符号已经成为广大网民不可或缺的输入习惯。 表情符号有利于情感化、有趣化、简化化的在线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情感态度。 然而,不当甚至恶意使用表情符号也会导致负面结果,产生纠纷、侵权甚至犯罪等诸多法律问题。
法院提醒:
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有多种解释,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网络对话中,表达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可能用文字表达,或者选择不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以阐明其真实含义。双方,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聊天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可以用来维权、提供证据。
编辑| 程鹏盖媛媛
校对|陈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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