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生活网

一场考试错位人生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张某   户籍   师范   录取   户口

2023-07-21 20:01:01 

24年后,40岁的张某娟忍不住落泪。

2020年,为了寻求一份稳定的工作生活网资讯,张某娟决定应聘商洛市秦剧团。 由于她需要父母和户口等相关信息,当她转交材料时,发现户口上并没有父母等相关信息。 经向派出所户籍所了解,我的相关信息已被张XX女士占用。 这件事,还得从1999年的一次考试说起。

(干县师范学院旧照片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个测试

错位的生活

近日,记者接到咸阳市张某娟女士举报,称她20年前参加中专考试时被冒充。 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逃犯顶替女子亡夫__被别人顶替上学王娜娜

“当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特别震惊,我的身份被转移了,这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如果我上学了,我现在就不会这样带着两个孩子到处乱跑了。” 7月10日,记者在咸阳采访了张某娟。

1999年是特殊的一年。 山政办发[1998]32号《陕西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编改革实施意见》规定,陕西省中专全面实行招生统编改革。 对于融入后的学生,在国家政策和政策的指导下,就业制度允许毕业生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政策引导、供需对接、双向选拔、签订就业协议等方式实现就业。 也就是说,1999年干县师范学校的学生成为了“包配”的最后一批毕业生。

今年,16岁的张某娟和张某某双双报考了干县师范学校。 原本是农家女的张某娟能够在寒窗里享受苦读的成果,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遨游,进而步入社会的黄金时代。 然而,因为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她不得不开始另一种24年前“错位”的生活。 由于学历原因,她常年只能靠打工维持生计。

“直到2020年档案移交,没有相关信息,我才去调查。张某某不仅顶替我上中专,还窃取了我的身份证号、出生地址、学历等重要信息。” 采访中,张某娟多次向记者表示,想要求一个说法。

记者还了解到,两人是表兄弟。 “她以前叫李,后来为了上学改了名字。” 张某娟说。

逃犯顶替女子亡夫__被别人顶替上学王娜娜

为了核实自己的调查结果,张某娟还前往张某某打工的地方了解情况,但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此后,张某某的亲属还因为此事专门找张某娟交涉,希望通过赔偿部分经济损失来解决此事。

张某娟表示,这不是钱能解决的事情。 多年来,由于她没有固定工作,只能四处奔波打工谋生。

随后,张某娟还向对方发出了律师函,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调查:

更改信息冒充中学

_被别人顶替上学王娜娜_逃犯顶替女子亡夫

连日来,记者带着采访问题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在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金旭路派出所,记者看到了张某娟的原始户口信息。

登记表显示,张某娟的户口于1999年10月8日迁至干县师范学校(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姓名栏有明显涂改痕迹。 对于姓名变更一事,户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张某娟出示了姓名变更申请文件。 资料显示,张某娟于1999年10月8日更名为张某娟,经手人为张某娟的母亲。

(更名申请书复印件)

对于母亲申请改名一事,张某娟当场予以否认。 “我妈才小学二年级,怎么能写出这么好的改名申请书?我们可以拿来进行笔迹鉴定。” 张某娟说。

张某娟告诉记者,她现在使用的户籍信息与原来的户籍信息不一致,并向记者提供了现行的户籍登记表,显示登记时间为2002年7月24日,但记者发现登记表上没有任何负责人及相关公章。

_逃犯顶替女子亡夫_被别人顶替上学王娜娜

张某娟人口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为了获取我的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他们不仅给我改了名字,还把我原来的户口转到了干县师范学校。” 张某娟表示,没有出生信息,就意味着她在2002年之前并不存在。至于她现在的户籍信息是如何通过审核的,她自己也不知道。

张某娟现行人口登记表复印件

2005年,陕西省干县师范学校撤销并参与合并组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获取当年录取的相关信息,记者陪同张某娟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档案馆查询了她的录取信息。

陕西省干县师范学校学生证复印件

_被别人顶替上学王娜娜_逃犯顶替女子亡夫

在1999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新生录取名单中,记者看到张某娟的录取信息,其中毕业中学一栏为石桥中学,而在20名学生名单中,仅石桥中学一人被录取。 “当时我是市桥中学的一名初中生。” 张某娟说。

“当时她就应该取代我!” 张某娟指着档案室提供的学生证激动地说,“我没来学校,哪里来的这些东西!而且这张照片不是我。”

针对张某娟举报的问题,由于学校放假,记者没有见到举报人张某某。 根据张某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电话采访了张某某。

1999年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名单复印件

2020年,山东勾靖高考补考案引起全国轰动,进而间接推动了其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实施。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增加了如下条款:“盗用、冒用他人身份冒充他人高等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构成其他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从这里足以看出,近年来国家对于冒名顶替上学的不良行为有多么重视。

目前,举报人张某娟再次向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实名举报,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之作品,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权利所有人拒绝在本网站发布其作品,可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将视情况予以撤除。

发表我的评论 共有条评论
    名字: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