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暑假的到来,云南旅游越来越火爆。 然而近日,有新闻从业者在朋友圈爆料称,他在网上团购预订云南旅行社时,被告知不要进团,因为他有记者证。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媒体曝光的一些云南旅行社就明确规定不接受律师、记者、导游等专业人员参团,随后相关平台进行了整改。 律师表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表示,未发现类似现象,并建议记者不要选择太便宜的旅游产品。
旅行社:导游不接待“敏感行业”顾客
记者李先生(华姓)说,他在短视频平台上购买了云南跟团游。 在与平台小哥沟通出行事宜时,他又问了一个问题:“有记者证有优惠吗?门票免费。” 没想到对方立即打电话核实身份,确认后建议不要参加旅行团,称这种旅行团肯定经不起推敲,他不能冒这么大的风险,并且害怕失去工作...
▲ 近日有记者在网上抱怨。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事实真的如此吗? 17日上午,上游新闻(报道邮箱)记者以预订香格里拉、丽江、大理的跟团游为由,询问“记者证是否有优惠、免门票”进行核实。 听到记者询问后,昆明康辉旅游的客服人员直接表示:“我们没有办法接待记者,也没有旅行社愿意接待记者。”
当记者询问是否会因为门票优惠而不接待记者时生活网报道,客服人员强调,部分景区的导游本身就不愿意接待记者。 都是自愿的,不会强迫你花的。 不过导游还是要你买一些。” 客服人员建议,报名进群的时候,不要说自己是记者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大问题。
上游新闻记者以签约西双版纳纯玩团为由咨询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 一位听说有记者参团的客服经理也表示:“导游不敢接受这种照片,如果在路上拍两张照片,就有点难办了,最好不要去。”公司有规定,记者把这些职业列在这里,导游也不一定会接,虽然是纯玩乐团,但行程中难免会在一些景点购物。这东西的图片,我也解释不清楚,万一他来这里搞什么新闻,那就不好说了。
“玩的话就别叫记者了,因为公司基本上不接受这么敏感行业的(游客)。比如有些律师之类的人也不会接受。” 客服经理说道。
上游记者还咨询了大理和西双版纳当地两家旅行社。 不过,两位工作人员均表示,纯玩团对记者身份没有限制,但景区可能没有记者证的优惠条件。
2017年,某旅行社因此事被处罚
据央广网报道,2017年春节假期前,某平台上的一些“特价旅游团”设置了很多门槛,对消费者的地域、年龄、性别构成都有规定。 有的项目甚至禁止记者、律师、旅游从业人员参加游览。 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客服人员表示,这些旅行团会带游客去一些购物商店。 由于担心此类行为被记者曝光,或者律师利用合同说事,这两种职业的游客都受到限制。
▲2017年,某平台部分云南旅游产品限制游客职业和地域。图片来源/网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原因是这些特定职业的人“回暖”。 例如,律师具有特定的专业能力,可以判断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否合法或非法。 记者拥有媒体资源和媒体报道的可能性。
随后,该平台表示已将违规产品下架,并根据相关规则对被曝光的产品供应商进行处罚,并向相关涉事用户致歉,并欢迎媒体和舆论监督。
上游新闻记者在平台多个云南旅游预订界面看到,目前在人群限制方面,仅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孕妇预订提醒,未见对特定职业的限制。 不过,记者在咨询过程中发现,昆明部分旅行社对记者等特定职业仍存在限制。
7月17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推介办公室。 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听说有类似限制记者参加旅行团的情况。 如果你是记者,对方会以为你是去采访或者做别的事。” 该工作人员还建议记者不要报低价旅游团,正常价格的旅游团应该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如果是特殊对接景区或者面试,需要提前联系。
律师:剥夺消费者选择权违反消费者法
上游新闻记者还对律师进行了小调查,询问他们在购买旅游服务或出行时是否遇到过类似情况。 广东平伟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张卫平、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聂伟昌表示,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张卫平认为,《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没有对旅游群体或消费者进行限制。 这种行为限制了特殊群体的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剥夺特殊群体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是违法行为。
聂伟昌律师表示,设定限制记者、律师、导游参加旅游团的条件是违法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充分信息权、生命健康权、财产安全权、选择权。 这些权利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经营者没有选择消费者的权利。 第十六条还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或者强迫交易。
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傅健也认为,旅行社经常在团购产品中添加限制性条款,对个别团体区别对待。 这种现象在整个行业中并不少见。 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律师和记者熟悉法律和舆论,熟悉处理问题的金科玉律,很容易识破旅行社的伎俩并做出合理安排。 旅行社区别对待消费群体,不仅涉及地域歧视、职业歧视,扰乱市场秩序,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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