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民报报道,今年小麦收获季节,连续降雨导致河南部分地区小麦倒伏、发芽,不少农民损失惨重。 然而,本应起到保护作用的农业保险,并没有真正成为农民的“保护伞”和“靠山”。 许多农民对今年的农业保险理赔感到失望,甚至准备放弃“这把伞”。
在广大农村推广农业保险,为农民和农业“遮风挡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2007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参保农民提供一定的保险费补贴,拉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序幕。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 可以说,从政府的倡导,到企业的跟进和农民的响应,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高覆盖率来之不易。
↑部分地势低洼、出现涝灾的麦田,志愿者正在加紧抽水排水。据央视新闻报道
虽然如今已是埋伏,但从今年5月底到6月初,河南10年来最严重的一场“坏雨”仍让公众记忆犹新。 当时,河南省明确要求各保险机构理赔小麦保险理赔,七日内全额赔付,保障受灾农民利益。 但遗憾的是,政府的严格命令和监管,以及农民的满腔热情,最终导致了令人失望的小额补偿。 如此理赔,又怎能指望农村保险为农民提供稳定的“保护伞”呢?
记者调查令人震惊:一是赔偿标准模糊。 各地的补偿金额从每亩90元到65元不等,到52元、40元、30元、25元、20元等等,农民根本不知道依据是什么。 此外,赔偿金额普遍较低。 驻马店一农民为20亩小麦购买了保险,缴纳保费160元。 灾后,他们总共只支付了400元。 但新乡一农民以304元给40亩地投保,保险公司经评估受损后确定30亩地倒塌,共赔付480元。 此外,在一些地区,一些未受灾的农民还可以获得“保险费返还”。 据介绍,为了推广农业保险,保险公司向农民承诺,小麦收获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会赔付。
赔偿标准不同,也可能与保险公司定损时的偏差有关。 不同的尺度、标准、重要程度反映在理赔中,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结果。 然而,这种巨大的自由裁量权恰恰体现了保险公司在确定损失时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无论赔偿标准不明确,还是有的地方农民无论受灾与否都能得到“保费返还”,这都体现了保险公司对待农村保险和农民的主观随意态度。
当记者提到未受灾户也获得了补偿时,他表示,新乡市某村党支书收割的80多亩小麦虽然是在雨前收割的,亩产达到1100多斤,都得到了补偿。 这个例子很有趣。 保险公司是“乱赔”还是另有原因,值得调查。
事实上,此轮受灾小麦保险赔偿,最受诟病的仍然是赔偿金额过低。 即使是90元的标准也远远不能覆盖农民的底线,更不用说20元的补偿了。
为什么赔付率这么低? 或许,保险公司有自己的计算和验证标准,而这些标准完全是闭环运行,外界无从知晓。 但无论如何,既然叫保险,就应该有一定的保障,并对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只是象征性地撒一点芝麻,然后在宣传或报道时只强调赔付总额是多少,显然是不合适的。 无论整体配额多么可观,也只是一个数据。 重要的是个体农民。 能否利用这些农业保险减少损失、重拾信心,是问题的关键。
农业保险因其金融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具有刚性普惠性和战略价值。 然而生活网报道,今年河南的这波理赔事件似乎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农民、促进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 对此,有关方面应切实夯实农业保险基础,让农民真正获得农业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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