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6月22日晚,其妹妹小静(化名)在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一商场夜市内因高空抛砖头身亡。 7月11日,现场多名目击者告诉积木新闻,犯罪嫌疑人在高空连续投掷物品,小静在躲避时不幸被砸伤。 该商场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发生在一栋公寓楼内,警方已介入调查。
女子赴长春探望同学夜市被砖头砸中身亡
现场视频显示,事发地点在一栋商住楼楼下,底层为商场,上层为公寓。 商场外的广场上有一个露天夜市。 一名女子跌倒在夜市的一个摊位前。 她背对着大楼,脸朝下,趴着一动不动,头上流着血。
受害人小静的妹妹楼女士介绍,她的姐姐今年28岁,老家是山东,在北京工作。 6月22日,她前往长春看望同学。 晚上10点30分左右,肖静去楼下的夜市买菜。 在摊位前等待时,许多砖头从天而降,其中一块直接砸在了肖静的额头上。 。
小静被撞倒在地(来源:红星新闻)
事发后,路人报了警,楼女士闻讯当晚便从山东赶往长春。 警方曾告诉她,扔砖头的人是一名20多岁的外地男子,住在楼上日租屋,没有固定工作。 家属表示,该男子患有精神疾病,建议做精神评估。
根据楼女士提供的信息,当地警方对受害人小静进行了法医尸检,并查明了死因。 小静的急救病历显示,她因被“高空抛物线”击中而失去意识、呼吸和心跳停止,路人纷纷呼救。
目击者称,犯罪嫌疑人多次向高空投掷物品,受害人在躲避时不幸被砸伤
7月11日,现场一名目击者告诉积木新闻记者,22日晚,她亲眼目睹了小静被击打的过程,砖块掉落了两三下,间隔时间很短。 第一次摔倒,大家都害怕了,赶紧躲避,很快又发生了第二次、第三次摔倒。 不幸的是,肖静被击中,倒地,头部流血,抽搐,再也没有爬起来。 小静被砸的地方距离她只有五米。 她躲在棚子底下逃走了。
夜市的一位摊主也目睹了这一幕。 她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不断向高空投掷物品,小静在躲避时不幸被砸伤。 “砖头落下的时候,大家都躲了起来,女孩也躲了起来,只是她慢了半步,回头一看,并没有躲闪。”
小晶(受访者社交平台账号)
老板还表示,事发当晚,现场有不少高空抛物线物体。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但没有找到嫌疑人,但提醒周边商户和居民做好防范。
另外,楼女士介绍,事发后,她前往公寓调查,发现公寓楼走廊内堆放着不少砖块、花盆等,且通往楼上天台的门并未打开。关闭。
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日上午,该商场工作人员告诉积木新闻记者,事件发生在一栋公寓楼内,不属于商场管理范围,目前夜市正常营业。 警方已介入调查“公寓楼坠落物”事件。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名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生活网消息,该案由红旗街派出所办理,他们对案件具体情况不太了解。
红旗街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他无权回应此事。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长春市公安局,但尚未得到回复。
据新京报报道,长春市民热线回复称,6月22日,警方已将高空抛物嫌疑人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河南泽金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健认为,《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内投掷物品。 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根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审理高空投掷、坠落物品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投掷物品的人,根据具体情况,构成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由司法机关判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应当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负责赔偿。
购物中心、公寓物业都是大楼管理者。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大厦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悲剧发生。 如果顾客被砖头砸中,则说明相关单位没有履行安全保卫义务,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卫义务的责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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