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村民黄德义擅自建桥事件发酵已久。 几个月前我就看到了这个新闻。 近日,有消息称,建桥黄德义家族18人被判刑; 替换和其他细节。
不得不说,这个案例听起来颇为神奇。
这深刻地诠释了那句老话:杀人放火金带,修桥修路无尸。
今天《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了镇政府的讲话,称黄德义没有强行收费,也没有刻意挖路。
看来那些他故意架桥强行收费,甚至挖路的谣言,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放出的,目的是为了搅浑水。
事实上,2014年,黄德义就筹集了10万多元,解决了当地群众出行的大问题。 当地人自愿捐款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没有这座浮桥,就要绕行70公里,路途就太长了。 太远了,成本也太高了。
也有人说,大桥未建之前,要过河,导致20多人溺水身亡,桥梁拆除后,又有十几人溺水身亡。 如果情况属实,后来溺水的十几个人的人生债该由谁来承担呢?
事实上,黄德义的这座桥过了这么多年也没有收回成本。 并没有因此而致富。
因此,黄德义被判退还村民路费后,村民私自将钱还给了黄德义。
我想到很多收费公路,他们也说几年收回成本就可以免费了。 现在有很多高速公路已经收回了成本,但仍然收费。
还有一些地方,路霸、土匪可以通过在马路上安装限高杆来收取费用。
有些景点走得太远,在国道、省道上设置收费站,即使不想去景区,只是路过,也要交门票费。
以上才是真正的路霸土匪,拦路抢劫。 为什么不照顾它呢?
黄德义自己修桥,修路。 当地群众得到了实惠,降低了过河风险,节省了时间。
如果只是公益捐款,普通家庭是承担不起的。 只有让这件事有利可图,这座桥才能长久。
老百姓的需求就在那里,你看不到。 现在有人出面解决问题,你就说他违规建桥了。 有的是罚款,有的是几年的罚款,然后就是拆迁。
现在桥已经被拆了,人也被判刑了,问题依然存在。 当地管理者视而不见,倾听着。
请记住,你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人民的敌人。
修桥修路者家属18人全部被判入狱。 寻衅滋事就是篮子。
涉及18人的大案,可以一次性侦破。 当地公安局算不算伟大的成就?
然而,审理他们案件的审判长署名是孙立,却有人举报他冒用他人名义上大学,并以他人名义入党。 他的原名是曹国君。
就是这样一个冒用他人身份去上大学的人,被发现后,依法应该刑事拘留,但现在他却是审判长。 这样的人能主持正义吗? 这是白城还是黑城?
我自己的身体是歪的,怎么可能是正道之光呢? 我认为这是弯曲的光。
黄德义修桥修路,德行正义,家人被判刑,
审判长假名上学,无法无天,一直是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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