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卓玛
日前,陈建斌的一件用AI换脸技术制作的“多巴胺装”在社交平台上广为流传。 严肃的表情与颠覆调色板的服装相得益彰。 视频很快引起关注和讨论。 视频制作者侵犯了陈建斌哪些权利?
“双喜”以侵权为基础
“多巴胺”是一种神经递质。 当一个人感到快乐时,大脑会释放多巴胺。 从色彩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色彩与情绪密切相关,鲜艳的色彩可以给人们带来快乐、放松、积极的情绪。 “多巴胺着装”就是利用不同颜色的配饰,搭配对比色的服装,传达一种快乐、愉悦的着装方式。 “多巴胺装”带来的欢乐与一向严肃的陈建斌带来的反差,网友观看转发视频“双喜临门”,纷纷表示“笑不出来了”。
但这种“双喜临门”是建立在对陈建斌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之上的。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光远告诉中新社国时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诽谤、诽谤”。 ,或者利用信息技术伪造、侵犯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出版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视频制作者使用了人工智能技术。 侵犯了陈建斌的肖像权。
百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安文森指出,视频制作者侵犯了陈建斌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三项权利。 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基本原则是知情同意和同意。 使用他人人脸信息时,需要告知他人并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同时,人脸、指纹属于个人敏感信息,该视频无疑侵犯了陈建斌的隐私权。
不仅视频制作者,发布平台和转发的网友也侵犯了陈建斌的权利。 孟广源表示,对于平台来说,适用“红旗”原则,即网络用户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网络上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规则。
也就是说,如果陈建斌提出停止视频的请求,平台如果不停止视频传输,就应该承担责任。 同时,严格来说,网友的行为也侵犯了陈建斌的权利。
孟广源解释说,通常情况下,对于名人等公众人物的报道、评论或使用其肖像的行为,如果相关报道、评论事实错误,且行为人主观恶意,会给个人造成较大损害。各方的利益,例如声誉、隐私和形象。 造成不良影响,可以认定该行为超出了公众人物承受义务的范围,构成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不当行为也应该属于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围,即不构成侵权。 但该视频已经超出了容忍义务的范围生活网消息,陈建斌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但在类似的AI换脸事件中,很多人其实并没有选择起诉。
对此,孟广源指出,在人工智能换脸事件中,一般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不存在复杂的隐瞒行为。 很多人最终会选择妥协,而不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工智能应该如何监管?
律师提醒,AI换脸技术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带来很大危害。
安文森解释说,如果犯罪分子知道了受害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利用AI换脸技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就很容易将受害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转移出去。 尤其是现在的AI换脸是动态的,技术上可以完成验证时设定的各种动作。
安文森表示,虽然技术是中性的,但并不意味着技术的结果是无害的,需要相应的规则和法律指导。
6月2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公布深度综合服务算法备案信息的公告》,公布了《国内深度综合服务算法备案清单》(以下简称《备案清单》)。列表”)。 从《榜单》可以看出,共有41种算法上榜,包括人脸融合、图像生成/识别、视频生成、语音合成/识别、智能客服等,美团、快手、百度、阿里天猫等企业算法榜上有名。
安文森表示,拥有人脸合成等技术的服务商备案后,相当于相关监管部门有了一把开锁的钥匙。 根据备案,可以掌握各服务商提供的“锁”的特点。 例如,了解他们是语音合成还是视频合成提供商等,可以更快地追踪来源,锁定侵权者或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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