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小男孩被强迫吃粪便”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流传。 事发地山西省晋中市市委网信办就此事发布了通报。
报道称,公安机关已立案,对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孩子,并向被欺负者及其家长致歉; 受害人应提供心理疏导,尽快消除对其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 双方家长已达成和解。
目前,我们尚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 但仅从网络视频来看,就足以让人感到无比心疼。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3名未成年人对一名男孩做出如此恶劣的行为? 是什么让他们敢如此嚣张? 这些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 不过按照常理,两人不应该是偶然相遇,发生矛盾,才导致了视频中的一幕。 很可能双方认识已久,产生过矛盾。 三人故意侮辱小男孩。 他们在准备过程中并没有遇到任何人阻止,最终做出了荒唐的举动。
现在,不少网友愤怒了,呼吁严惩三名肇事者。 但从长远来看生活网资讯,还有一个问题可能比事后惩罚更重要——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以前有过欺凌的历史吗? 为什么学校、老师和家长没有及时发现?
冰冻三尺非一朝一夕之事。 长期以来,校园欺凌现象都发生在一些成年人忽视的隐蔽角落。 大多数时候,严重的欺凌事件都是从不起眼的小冲突开始的,无论是言语侮辱还是身体推搡。 但一开始,老师和家长并没有引起重视,一些极端行为也没有及时制止。 久而久之,欺凌行为就会不断升级,欺凌者越来越肆无忌惮,被欺凌者也越来越无助。
事前预防比事后惩罚更重要。 未成年人之间的冲突不能简单定性为“小打架”而置之不理。 要在欺凌行为酿成严重后果之前予以重视,及时干预,通过法律教育、心理疏导等方式让欺凌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被欺凌者“撑腰”。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教育培训。 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学生欺凌行为,并及时对相关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和指导。 只有及时介入,受欺凌者才敢于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才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各类组织、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职人员依法严密从事行业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涉嫌非法侵害或者面临非法危险的,应当立即报案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工作期间的违规行为。
换句话说,保护未成年人不仅仅是家庭或学校的义务。 任何人,特别是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组织和从业人员,都有保护的义务。 那么,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这个义务都履行了吗?
欺凌未成年人的行为只有在网络上曝光之前才能被“看到”,更不可能在曝光之前得到处理。 让欺凌的“火花”熄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在忽视下变成“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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