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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02:56:26
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因存在十四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以上处罚作出的决定日期为2023年8月2日。
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白丹,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负有责任,被金融监管总局警告。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的违法违规案由包括:
一、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
二、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
三、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
四、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
五、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
六、对相关案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七、未按监管要求将福费廷业务纳入表内核算
八、代销池业务模式整改不到位
九、违规开展综合财富管理代销业务整改不到位
十、个别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仍存在偏离,整改不到位
十一、发放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贷款仍未整改收回
十二、部分正常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三、部分不良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
十四、对部分违规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作出回应称,近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项处罚是基于2020年原银保监会对民生银行此前年度业务整改评估检查发现问题所作出的。
中国民生银行表示:“民生银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已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开展整改、严肃进行问责,并通过完善整改管理制度、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强化整改系统管控等举措,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民生银行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水平。”
在此之前,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民生银行因1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897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民生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计14项,分别为:一、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三、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银承保证金;四、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定期存款并滚动办理质押贷款;五、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七、未对集团客户、法人企业与企业关系人进行统一授信;八、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九、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十、向小微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占用费;十一、中长期贷款违规重组且贷款分类不实;十二、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十三、大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办理业务;十四、信贷档案丢失,贷后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民生银行总行罚款66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2万元,对民生银行分支机构罚款2300万元,共计罚款89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