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淫秽、信息盗窃、网络暴力逐渐渗透到未成年人并造成极端后果时,检察院该如何保护儿童的网络使用安全?
全面履职,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他谎称要去看医生,向12岁网友索要裸照,并不断诱骗对方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并威胁传播,迫使对方线下见面。并发生性行为。 短短一年时间,他就用同样的方法虐待了8名未成年人。
当她看到自己的私人视频在某个时候被同学偷偷录制保存并在网络空间传播时,她感到羞愧和愤慨。 因为这个视频,她遭到骚扰、威胁、欺凌,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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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儿童在网络上遭受侵害的事实,都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网络已经完全渗透到他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成为他们成长不可或缺的“水和空气”。 检察机关在推动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净化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 取得了哪些成果? 下一步如何深化创新履职、推进网络空间治理? 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将网络诈骗“工具人”从泥潭中拉出来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四季盛宝纺织有限公司纺纱车间工人徐艳茹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孙某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印象深刻。
“放出银行卡,轻松赚钱!” 当在聊天网站上看到这样的广告时,着急寻找社会兼职的大学生孙某某不假思索地联系了对方。 随后,他伙同同学詹某,利用詹某的身份证将4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 还没来得及盈利,孙某某就被捕了。 案件很快被移送至吉林省大安市检察院。
“我也担心他们会用银行卡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但他们还是抵挡不住‘低成本高收入’的诱惑。” 孙某某说道。
“他们跟你约定,银行卡在营业额达到一定金额的时候会给你佣金,但是快到金额的时候他们都放弃了,你拿不到钱。” 检察官为孙某某进行了分析。
孙某某并不太清楚自己借出的银行卡在整个网络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及犯罪。 检察官讲解法律后,孙某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成为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孙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缓刑10个月。 “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孙某某的家庭监护缺位,家长也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大安市检察院未起诉检察官庄景华表示,为保证侦查有效性,法院在征求孙某某父母的意见后,决定委托孙某某户检察院侦查。报名开展调查帮教,共同制定孙某某个性化帮扶计划。
远程视频、定期回访、不定期抽查……10个月的检查教学进展顺利。 缓刑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对孙某某不起诉的决定。
“‘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类‘求助信’犯罪数量激增,且特点是年龄低龄化、涉案学生较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文件(2022年)》显示,2020年到2022年,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数量将大幅增加,令人十分痛心。 许艳茹代表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很容易被警方抓获,诈骗陷入“跳槽”,导致受害人资金被骗或被盗。转移资金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提供了便利。
“宽容不是纵容,严控深爱。我们看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准确识别未成年人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做好惩戒工作,注重教育和引导影响力,帮助孩子更好地回归社会,让法律变得威严而温暖。” 许艳茹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的典型案例,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网络保护领域履职、综合保护、追溯治理一体化的司法理念。未成年人也让人们看到了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的贯彻落实,看到了检察院面对问题、应对挑战、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责任和决心的成长。
拧紧个人信息“安全阀”
“我们在检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电脑、硬盘、U盘时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的受害人出生日期基本在2005年至2010年之间,而且几乎全部是“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在涉案平台上,卖家还打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招牌。” 采访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未起诉检察官李秋霞时,她向记者介绍了肖某某、邓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 案件处理情况。
“邀请新用户领现金红包!” “秒注册,秒到钱!” 2019年12月,肖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物时被弹出的这则广告吸引。 他从中看到了“商机”,利用黑网卡提供商提供的手机号码,注册了一个不实名的新账户,并在聊天软件中发布广告出售,赚取差价。
为了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量,2020年3月,肖某某与朋友邓某某聊起这条“致富捷径”,邓某某很感兴趣。 两人约定,肖某某负责购买平台源代码和他人个人信息,邓某某负责注册建立网络工作室和网站。 一切准备就绪后,两人不仅建立了网上交易平台并向外界开放注册,供用户利用居民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进行非法交易,还在平台上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并根据交易金额收取服务费。
从涉案平台成立到案发,短短6个月内就有200余人注册为平台卖家,非法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超过95万条,总交易金额超过47万元。
“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更适合注册和绑定新的支付宝账户。” 李秋霞解释说,本案中,犯罪分子从他人处购买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后,会与其进行匹配。 空白手机号码形成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可被不法分子批量冒充新用户,作为诈骗犯罪的结算账户。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肖某、邓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四年,并各处罚金。 随后,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两人共同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金30万元。
“案件宣判后,我们持续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发现肖某某在押期间,涉案赃款于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陆续转出。” 李秋霞告诉记者。 判决书显示,两人的30万元赔偿金将上缴杭州市检察院与浙江省妇儿联合会设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用于网络保护公益事业的未成年人。
李秋霞说:“我们当时非常着急,调查发现肖某的家人已经转移了这笔钱,所以我们立即敦促法院及时冻结相关账户涉及的资金,并通过检察建议追究。”和工作咨询。”
涉案网络交易平台为何能够创建并使用? 考虑到行政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的背后可能存在问题,拱墅区检察院在推动辖区同类违法网站整改的同时,也将线索移交给该平台注册地成都市。 检察院通过远程协作共同推动解决网络监管盲点。
“防微杜渐非常重要。我们已经在构建数字化监管模式,以大数据为赋能,推动相关部门及时清理那些可能存在违法情况的网站和关联企业。” 李秋霞说道。
让“银幕人”回归现实
检察机关在办案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不少未成年人犯罪违法行为的背后,不同程度暴露出网络保护的漏洞和短板。
“长期以来,我们紧盯家长担心、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重点领域,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法律。积极集中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提高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效能。” 最高检察院第九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的必然要求。 只有真正认清形势、找准问题、落实对策,才能撑起未成年人的“网络晴空”。
如何保证检察建议中提出的检察建议切实可行? 这让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未起诉检察官顾一磊颇为困扰。 接受采访时,谷一雷向记者讲述了高某某盗窃案的经过——
2020年底,高中辍学的高某某和老乡一起到上海打工。 2022年,受疫情影响,高氏移民餐厅开始倒闭。 没有收入来源的他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给别人练级赚钱生活网资讯,并用赚到的钱给自己的游戏账户充值。 钱不够了,他就联系住户,从他的支付宝里偷了2000元。 此次“试水”后,高某某先后从店内专门用于接收外卖付款的手机中盗取钱款,并在17天内转账12800元。 很快,业主就报案了。
“我们调查发现,他要求代练的账号很多基本都是成年人,通过这种方式,他绕过了防沉迷系统的限制,每天的游戏时间就占了十几个小时,对人进行筛选” ……再这样下去,孩子们就毁了。” 高某某的情况让顾一磊担心。 为帮助高某某戒掉网瘾,检察院委托“丁香花家庭教育指导站”为高某某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积极帮助高某某培养新的、健康的爱好。
为防止更多未成年人落入代练陷阱,浦东新区检察院决定对一家推广游戏代练类APP的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经过调查研究、现场走访、专家论证,法院提出:开展产品合规审查、建立定期自查制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内部协作、相互赋能、振兴产业。合规发展。
半个多月后,浦东新区检察院收到该公司回复,称10余款问题软件、游戏已下架,并在公司内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并称还建立了季度自检制度。 、涉及未成年人投诉处理专员等工作机制。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很难解决,检察院经过严谨的研究和极限的实践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案。” 在浦东新区人大代表和上海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调研中,该委员会副主任张旭春表示,这样的检察建议质量高、权威。 检察院不仅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戒除网瘾,还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帮助未成年人健康、良性发展。 有效治理,将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系统工程”推向更深更实。
防护可以更深更扎实
共青团中央青少年权益部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的《全国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1年,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情况我国未成年网民数量将分别为1.69亿、1.75亿、1.83亿、1.91亿,逐年增长。 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刻不容缓。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强化网络正面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正直的网络空间。
十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网络立法工作,制定颁布了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法律,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并同时发布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 《条例》、《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筑起了法律屏障。
登上山顶,可以看到湍急的河流。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网络未成年人保护——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6号检察建议”,就互联网黑灰产业链整治、收集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应用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的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个案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国家网信办提出推动互联网企业完善算法规则等建议,帮助行业整顿; 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形式深化诉讼源治理,协调多方共同抓好联动治理、有效防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实际困难,先后发布多批指导性案例,明确“不雅”刑事起诉、跨行政区划网络保护公益诉讼管辖、民事支持起诉等一系列办案规则网络合同纠纷。 保护、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新兴业务治理等一批典型案例。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并将其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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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实施过程中,网络保护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日益凸显。”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袁宁告诉记者,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综合性能”的优势,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可以最大程度地发现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保护未成年人。 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抓手,推进综合治理,从源头预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成效。
袁宁宁认为,检察机关此次发布的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典型案例综合表现,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办案实践,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提供指导。案件的发生,可以进一步唤起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网络监管职能部门、网络平台等对网络空间安全的高度重视,督促各方积极履行职责,更好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互联网。
“希望检察机关在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袁宁宁建议,检察机关要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用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数字素养和技能。透视“六大防护”,发现案件背后的网络安全问题; 充分发挥集中统一办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优势,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 “化合一”、“组合拳”;持续运用大数据驱动稽查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打造不同类型的监管模式,积极推进诉讼源头治理;不断总结经验、细化规则、反思积极参与和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
“儿童事务非常重要,检察机关将立足职责办案,更加深入、更深层次地融入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提出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期望。”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院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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