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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说法)爬泰山时遇大雨商家开出价格

编辑:生活网      来源:生活网      泰山

2023-07-28 20:03:20 

游客避雨需求不应被景区视为一桩生意【声明】

史鸿举

近日,有游客发布视频显示,7月25日凌晨爬泰山时下大雨,山顶商家为进店游客报价,以避雨。 视频中,有店主大喊“座位40元/人,无凳子25元/人”。 26日上午,泰山景区投诉站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已有两家商铺通过短视频被锁定,正在调查中。 该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商品和服务收取费用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游客在店内避雨是否合理,正在与市场监管部门研究这个问题。

消费者进店避雨被收费,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有网友认为,游客在店里避雨,影响了商家的经营,而商家也为游客提供了服务,所以商家可以收费。 也有网友认为收费不合理,生意难看。 在讨论消费者的“避雨权”以及商家是否可以收取费用时,显然应该结合社会常识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讨论。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街上行走遇到大雨时,经常会进入街边的店铺避雨,但目前尚未见到商家对此收费。 而且,一些商家在没有为行人提供避雨义务时,既没有关门感谢顾客,也不让避雨亭看脸,这恰恰体现了他们热心助人的文明品质。

回到泰山“避雨收费”事件,旅游旺季期间,每天都有数千人攀登泰山。 如果很多人涌入餐馆避雨,确实会影响商家的正常经营。 会弄湿、弄脏地面生活网资讯,增加工作人员的负担。 另外,山顶的房租也比较贵,所以商家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合理的。 没必要批评商家忘恩负义、规模小。 毕竟商人也是要赚钱养家的。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景区不应刻意摆脱自身责任,忽视消费者的“避雨权”。 虽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赋予消费者“避雨权”,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常识完全可以推论。 例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实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电影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时,有权及时向旅游经营者、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机构请求帮助。

也就是说,游客的“避雨权”应得到经营者景区的保障,这是其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让游客获得更好的体验的重要内容和应有的意义。 要知道,在山顶等特定旅游地点,游客遇到大雨、大风、冰雹、雪灾、降温等天气,其实就相当于遭遇了“危险”。 而现实中,大雨确实会影响游客正常的游览观赏,影响视力,很容易造成游客滑倒。 因此,此时游客有权要求景区等旅游经营者提供安全义务,景区也应提供真正的安全义务,满足游客避雨的需求。

虽然景区经常将景区内的商店、餐馆出租给他人,但两者仍然是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 《旅游法》规定,风景名胜区、住宿经营者将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所委托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观光、娱乐、旅游交通等业务的,依法给予处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游客造成损害的。 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 因此,景区在出租场地、履行管理职责时,应当预见到山顶可能出现大风、大雨等突发天气情况,并要求门店实际经营者为游客提供安全保障。提供避雨服务,满足游客合法合理需求。 同时,可酌情减免部分租金。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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