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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05:26:44
本报记者 郝亚娟 张荣旺 上海 北京报道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我国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凸显。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针对养老相关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兴市邮政分公司江平路邮政支局支局长何健忠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是指出:“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设立许可后,如何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管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设立标准
完善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突破口。
何健忠告诉记者,“目前,国家法律中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部分内容涉及养老服务,没有专项的养老服务方面的法律,难以满足全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法律治理需求。”
因此,他提出建议,国家层面明确法律框架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优惠政策、养老服务监管和法律责任等,让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全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可以把诚信作为养老机构评估和对养老机构提供补贴的重要考量因素,以此督促养老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机构质量认定、收费标准、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以等级评定强化行业管理。”何健忠认为。
随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如何明确统一标准也是业内关注点。对此,何健忠认为,建议在现有的《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的标准体系、细化标准内容,形成完整的行业标准体系。
保障新就业者劳动权益
除了养老服务方面,加强对新就业者相关权益的保障亦是何健忠关注的内容。
何健忠指出,当前“三新”经济组织蓬勃发展,数字经济异军突起,特别是互联网平台企业规模壮大,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同时,他也坦言,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组织工会、参加工会)工作的过程中,基层还面临一些难题和障碍,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会法》中相关条款,以立法方式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建会入会权益。
他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仅泰州490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80%以上都是与平台企业加盟商(合作商)签订了承揽协议、合作协议、代理协议或劳务协议的个体工商户,“工资收入”的表述会影响这部分劳动者在平台企业及其加盟商(合作商)中组织工会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为此,何健忠建议,将《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的“工资收入”修改为“合法劳动收入”。
他解释称, “工资收入”修改为“合法劳动收入”,一是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的权利、符合平台企业用工实际和行业特点,二是对在平台企业及其加盟商(合作商)中单独建立工会组织也是法定的保障条款。
(编辑:朱紫云 校对:张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