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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4:17: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3〕3号)显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胡慧因财政数据不真实被行政处罚。
福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和谐健康保险福建分公司罚款13.5万元;对胡慧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陈诉、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陈诉、财政会计陈诉、精算陈诉、合规陈诉及其他有关陈诉、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报告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体例或者提供虚假的陈诉、报表、文件、资料的;(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未根据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存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署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元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打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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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经济网)